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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团林苗族乡香樟村2组村民罗志刚致电宜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:“自家的林木被当地的村民罗志能私自砍伐,他认为罗志能未经过本人允许私自乱砍乱伐,违反相关规定,希望对罗志能进行惩治,禁止砍伐。”
筠连县团林苗族乡人民政府收悉后,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专人核实调查和协调处理。经核实,香樟村罗志能和罗志江商议,罗志能从罗志江处砍伐购买林木,因罗志江未亲自向罗志能现场指定砍伐林木边界,而罗志刚的林地恰好和罗志江的林地相连,因此罗志能误砍了罗志刚三棵树木。后经团林苗族乡驻村干部、筠连县大雪山片区派出所民警、香樟村村组干部到现场协调,罗志刚和罗志能达成一致意见,罗志能赔偿误砍罗志刚的三棵树木共300元钱。此事得到圆满解决,罗志刚表示非常满意。
团林苗族乡党委政府始终心系民生 ,积极回应群众的每一份诉求,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落实,不断提高解决民生诉求的速度与质量,努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感、满意度,维护辖区内和谐稳定。(张自长 周艺)
编辑:孙家钰 校对:张可 审核:申涵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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