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4月11日10时许,一男子走进南安洪濑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,在110值班室取号时,民警闻到了一股酒精味,判断该男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,男子拒不承认。民警随即调取了监控视频,证实该男子驾驶机动车来的派出所。经现场呼气测试,酒精含量33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据男子交代,当天中午酒足饭饱后,想到身份证丢失要办理,便驾车前来派出所。现后悔不已,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不再触犯。
目前,洪濑派出所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罚。
来源:泉州网
关键词: